2006年3月22日 星期三

婚變

剛與一位久未見面的同事吃飯,

她已經離婚了。

聽到這個消息的我也很為她高興,

終於脫離苦海。

 

想想我身邊的人一個一個結婚,

我真心為她們祝福,

卻又很不要臉的擔心,是不是能一路走下去呢?

 

從她的言談中,我明白她是很看的開的人,

知道自己應該做什麼,該採取什麼行動,

最重要的是,她知道怎樣做對自己最好。

問題是,有多少女人能夠像她那樣呢?

我也是其中有問題的那個。

 

其實要剪掉一段理還亂的關係並不是沒有方法,

可是向來念舊的女人很容易用各種理由將自己束縛住,

可悲的是,大部分都是可笑的理由,

還以為自己正氣凜然。

 

我不知道她是真看開了還是故作灑脫,

但至少她做到了很多人做不到的事。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