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清晨四點半就被挖起來,要去崙腳村參加親戚的喜宴。
其實本來不是我要去的,是媽說我很少到鄉下去跑,不如去看看好了。
那裡是祖母的娘家,舅公都住在那裡,
我記得我很小的時候去過,對那間房子印象很深刻,但我不知道是哪個舅公的家。
一路上,祖母叨念著過往發生的事,還提起要排族譜的事。
在老一輩口中常出現的人名,此時此刻都湧現出來,不過大多是親戚間的恩恩怨怨。
當然,做為晚輩的我,只隱約知道有哪些親戚,但名字和人是對不起來的,
而且我常想,既然那麼多恩怨,為何還要來往呢?我對這方面的人際關係感到頭大。
到了那裡,我才知道,二舅公、三舅公、小舅公是住在隔壁的,
而我記憶中的房子,是三舅公的家,我還在那邊玩過捉迷藏,
那時候房子還很新,不過大人們想不起來我曾經去過。
新郎是小舅公的兒子,似乎跟我同年,不過輩份上,我得喊他叔叔。
關於輩份與稱謂,我和弟弟還爭半天,大人們別的不會,這個倒是分得非常清楚。
鄉下的辦桌,非常實惠,附近鄰居準時的來,用完餐也準時離開。
吃飽了難免留下來串門子,聊聊近來發生的事。
祖母是大姊,似乎免不了身兼仲裁者;
誰來、誰不來,誰不想請誰來,誰誰誰又是血緣關係較親的,
聽得我們非常混亂,這已經遠超過《薔薇之戀》的複雜程度了。
不過,就算是這樣,親人之間的聯繫還是斬不斷,即便是沒有血緣關係,
不是放幾句話就能解決的了的,
這種早已被決定、毫無選擇的結果,該令人歡喜還是無奈呢?
舅公家的「姊姊」,嚴格來說是姑姑,似乎還記得我是誰,我小時候的樣子,
沒想到已匆匆過了二十年,沒想到還有人記得。
我有點暗自竊喜,還能有人為我的童年作見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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